5 月 13 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程建东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受贿犯罪所得将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据悉,在 2004 年至 2021 年期间,程建东利用其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厅长等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从中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 5335 万余元。
程建东,男,汉族,1960 年 6 月生于江苏南京,拥有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85 年 8 月入党。在落马前,他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历任江苏省公安厅内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文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信息通信处处长、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及指挥中心主任等职务。2012 年,他首次明确为副厅级,任江苏省委维稳办副主任、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新闻办)主任,2014 年出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直至 2018 年。
2018 年,58 岁的程建东卸去所有领导职务,仅任江苏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2020 年退休后,他获聘江苏省政府参事。值得一提的是,2021 年 9 月,他率队前往江苏徐州丰县调研警务及疫情防控工作时,仍以“江苏省公安厅领导”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当时照片中的他身着公安系统高级干部的“白衬衫”,警号为“000005”。
然而,在这场公开活动后不到一年,2022 年 5 月,程建东被官宣落马。从犯罪涉案金额来看,程建东贪婪无度,受贿数额巨大。尤为引人关注的是,他从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起就开始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一路“边腐边升”。不过,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还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并且认罪认罚,依法得以从轻处罚。(来自/安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