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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